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后勤保障部发布时间:2023-06-20浏览次数:324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和《蚌埠工商学院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维护校内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巩固前期校园电动车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现就期末及暑假非机动车管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现停放在校内、但仍未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暑期放假须驶离学校。

二、属于2023业生的非机动车,毕业生离校时一并将车辆骑离校园。

三、630日前,请车主自行将本人无牌照、废旧、长期不使用、无法骑乘的非机动车处理出校园保卫部门将73日至79日组织开展校内无牌车、废旧僵死车等非机动车清理工作。

、被清理的非机动车暂时集中存放在学校东围墙光伏车棚南侧区域集中放点。存放时间截止至715日,存放期内若无人认领,后期将由学校统一按照无主废弃车辆处理。

、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实际,校内充电车棚202371日起实行“时控”通电作业,每日8:0019:00通电,19:00至次日8:00断电。

暑期期间,仍将车辆停放在校内的学生个人电动自行车(不含无牌车)统一停到学校东围墙光伏车棚北区划定区域内。严禁将车辆停放到楼宇内(包括连廊、楼梯间等区域)。学校对假期停放在校园内的个人车辆无看管义务,若有丢失或损坏,责任自负。

七、2023级新生报到前,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告知新生,校园内有共享单车和共享电动车,不要自带电动车入校

八、请各部门、各学院务必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所属师生员工。保卫部门咨询电话:2567979,联系人:梅景全老师




             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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