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处是学校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在驻地公安、国安、应急管理等机关指导下开展工作。坚持“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校园安全生产的管理与监督,制定校园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机制,牵头组织校园安全检查,制定校园突发事件总体预案并指导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预案。

二、负责校园安全防范和综合治理工作,努力维护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协助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开展敌、社情调查。

四、负责学校门卫和校内保卫人员的管理及业务技能培训。

五、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园消防安全档案和管理制度,定期对校内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与控制系统工作正常;指导并监督学校各部门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相关演练,定期检查消防重点单位防范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并协助抓好问题整改。

六、负责开展校园防火、防盗、反恐防暴、防毒反邪、防非防骗、交通安全等宣传教育。

七、负责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设施,规范车辆行驶与停放,预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协助交警部门处理涉师生交通事故。

八、负责学生集体户口的迁入、迁出,协调师生办理涉公安相关事项。

九、对发生在校园内的一般交通、治安事件进行调查和调解,对刑事、消防、治安和重大案件及时上报,并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等部门进行案事件调查、取证,以及配合善后处理。

十、指导学校安全重点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抓实安全管理;配合饮食保障部门监督指导餐饮经营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保障工作机制,预防食物中毒,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十一、对在校内经营、务工、从业的第三方单位和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实施监督与管理。

十二、积极配合属地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校园周边关系。

十三、做好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汇报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及时上报重要事件和重大信息。

十五、完成学校党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