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机关、驻地公安、国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承担学校安全管理、安全服务、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如下:

一、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和完善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指导、监督、协助各教学院部、职能部门、直属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防范措施,消除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参与制订校园安全稳定方面工作预案,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演练。

二、落实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完善安全防控体系,推动人防、物防、技防和智慧防范体系建设。

三、做好情报信息调研和搜集工作,加强重点人员及特殊群体的调查与掌控;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国家安全意识;配合公安与国家安全机关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切实维护学校政治稳定。

四、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做好易发案件的防范,预防各类刑事、治安案(事)件及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各类刑事、治安案件;做好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监督与管理,制订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规定,落实消防设施维保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工作。

六、负责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校内交通设施,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校园内交通事故纠纷。

七、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治观念、防范意识和能力,推进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八、负责学校门卫和校内保卫人员的管理及业务技能培训。

九、做好外来人口的管理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校内教职员工、学生的集体户口。

十、指导学校安全重点单位落实防范措施,抓实安全管理;配合饮食保障部门监督指导餐饮经营企业制定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保障工作机制,预防食物中毒,保证师生饮食安全。

十一、协调、配合政府部门进行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二、做好敏感时期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