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规范人员、车辆和物品的进出管理,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二)凡人员、车辆、物品进出学校时,均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具体由学校门卫人员负责落实。
第二条 人员进入
(一)本校学生和教职工进入学校时,应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如学生证、校园卡、工作证等。未出示相关证件的,若门卫人员能识别,可准予进入;若门卫人员不能识别,应作简要询问,确认本院人员后,方可准予进入。
(二)在校服务第三方人员进入校园时,应出示出入证。施工单位人员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到保卫部门办理,食堂人员与临时用工人员由后勤保障部统一办理。
(三)经常到学校为学校服务的人员由关联部门申请,后勤保障部发放出入证。
(四)对来访人员的进入,按下列规定执行:
1.本校教职工或学生亲友来访,门卫人员首先在接待室通过核对教职工或学生花名册确认来访对象,再凭有效证件进行来访登记。必要时,与访问对象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准予进入。
2.对来访的洽谈公务人员,门卫人员应与相关部门联系,经确认和登记后,方可准予进入。
3.对重要来访人员,学校有关部门应提前通知保卫部门,门卫接到通知后直接放行。
4.门卫对于夜归学生要进行必要的询问,确认身份并登记后方可准许进入学校。
5.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
第三条 车辆进入
(一)教职工车辆提前向保卫部门申请门禁注册,系统自动识别出入。
(二)教职工或学生亲友来访车辆,门卫需通过核对教职工或学生花名册确定访问对象,凭有效证件进行来访登记,换证件进入学校(即用行车证换学校机动车出入证,出门时换回)。
(三)外来公务车辆进入学校,核实确认后,在门卫处换证,进入学校。
重要公务车辆,学校有关部门应提前通知门卫,门卫接到通知后直接放行。
(四)施工单位应向学校保卫部门申办车辆通行证,施工车辆凭车辆通行证从学校指定侧门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非特许外,施工车辆一律不准从大门进入。学校相关部门应核定施工车辆载重量,在学校内不准超载运行。
(五)对学校内经营户的车辆、快递车辆和对学校提供服务的单位车辆,向保卫部门申请,由后勤保障部审核发放车辆通行证。
(六)外来送货车辆必须在门卫办理换证登记,方可进入学校,并按照指定路线行驶,在学校内不准超载、超速运行。
(七)其他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第四条 物品外出
(一)对携带大宗物品出门的可疑个人或车辆,门卫人员应进行询问和检查。
(二)对学校固定资产(包括废弃物资)的外出,门卫应检查出门证明,并留存。
(三)施工单位车辆装载建筑材料出门,由学校相关部门协助施工单位到后勤保障部办理出门证明,门卫查验后方可准许出门。
(四)所有车辆(包括学校车辆和外来车辆),如携带物品外出,门卫人员有权进行询问和检查。
第五条 门卫值班
(一)严格遵守值班时间,门卫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
(二)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不得在值班室聚众聊天、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处理。
(三)门卫应着装整齐、文明执勤、态度和蔼、语言规范、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第六条 附 则
(一)门卫应对当班情况认真登记,上下班按交接班制度进行工作交接,并定期将值班表、登记簿、出门证送交后勤保障部安保中心备存。
(二)特殊管控时期,以学校保卫部门下发的校门管控通知为准。
(三)本制度由后勤保障部负责解释。
蚌埠工商学院后勤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