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工商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发布者:后勤保障部发布时间:2021-09-22浏览次数:326

蚌埠工商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学院财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省教育厅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我院消防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院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权责一致、依法履职、失职追责。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条  院长是学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院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和规章,批准实施学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院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灭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五)指导业务部门制定并批准学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与学院各大部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条  分管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领导是学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院长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院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学院消防安全年度计划,审核消防年度经费预算。

(三)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实施。

(四)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和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六)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七)协助院长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  其他院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责任。

第六条  学院保卫部门负责学院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定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年度消防经费预算,拟定学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监督检查学院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情况,定期组织检查、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技能。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院内单位消防备案审查工作,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院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台账。

(十一)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火灭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七条  学院各部门和其他驻院内的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部门(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驻院单位要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六)涉及消防安全的新建 、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院保卫部门备案。

(七)按规定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八)做好学院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八条  院内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院内其他单位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

第九条  除本规定第七条规定的职责外,学院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还应履行下列职责:

学生宿舍管理部门:

1. 建立由学生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2. 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和检查。

3. 加强夜间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4. 制定学生宿舍用电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

配电房管理部门:

1. 加强用火、安全作业教育与检查。

2. 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报警。

3. 制定配电房作业,及安全检查登记制度。

图书馆、实验中心、档案室管理等部门:

1. 加强员工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2. 加强防火设备管理,灭火器材正常使用,确保发生火灭时人员疏散通道畅通。

3. 制定单位用火用电管理规定。

4.制定本单位消防应急预案和检查登记制度。

食堂管理部门:

1. 建立由食堂工作人员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 指导食堂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教育与检查。

3. 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加强值班检查,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制定火、电、气使用管理规定及操作流程,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5. 制定食堂消防应急预案。

6.与食堂负责人签定食堂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

商铺管理部门:

1. 监督商铺并检查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工作人员要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2. 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的安全教育与检查。

3. 加强夜间值班巡逻,发现火灭立即报告,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4. 制定商铺服务区消防应急预案。

5. 与商铺签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

 

第三章 责任追究

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蚌埠工商学院后勤保障部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