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处设处长负责安全管理处全面工作。下设综合办公室、消防管理科、治安管理科,分别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处长负责安全管理处的全面工作。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1.负责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组织制定学校年度安全管理工作目标和实施计划。
3.负责部门政治学习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4.部署、检查处业务科室工作和任务完成情况。
5.组织领导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配合公安机关对发生在校内的刑事案件进行侦破。
6.负责校内的政治保卫和综合治理的实务性工作。
7.负责与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属地公安、国安等部门的对接联系,与学校其他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的工作协调。
8.负责学校通勤公用车辆的管理与调度。
9.组织完成校党委、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